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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规定,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将于近期开展2006—2007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及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学生的评选工作。
    1. 各类优秀学生的评选推荐比例,按照《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文件,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人选中评选,三类优秀学生总数不超过本单位在学人数的15%。各培养单位核定优秀学生评选比例时,仍将集中教学一年级硕士生人数作为评选基数计算。如测算应评名额出现非整数时,只取整数部分。
    2.在学学生不足百名的培养单位,可推荐一名“三好学生标兵”人选上报。
    3.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各培养单位核定评选比例时,仍将春季毕业生人数作为评选基数计算。“优秀毕业生”应为荣获过2006年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
    (二)各培养单位在北京集中教学的一年级硕士生,由研究生院各院系组织评选。
    1.集中教学的一年级硕士生,由各院系以班级学生人数为基数,按不超过15%的总比例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从“三好学生”人选中产生。如测算应评名额出现非整数时,只取整数部分。评选指标由研究生院单列,不占用各培养单位指标。
    2.集中教学一年级硕士生不参加“三好学生标兵”评选。
    二、评选进程
    (一)根据各培养单位的建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提前举行。请各培养单位于2007年5月8日前将公示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公示、批准。
    (二)其他类优秀学生评选于2007年6月15日前在各培养单位举行并公示,2007年6月20日前将评选和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于2007年7月10日前审定并公示优秀学生名单,7月中旬予以公布。
    (三)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院批准后的各类优秀学生,填报《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档案管理”栏目之《奖项登记表》(E2),打印后(盖章)作为评优材料装入优秀学生获得者本人档案。
    三、评选注意事项
    (一)加强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和负责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未制定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培养单位,请结合《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例(试行)》原则精神予以制定,向学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工作应严谨有序,评选过程应公开透明,评选程序应完整规范,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经过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各培养单位按上述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各类优秀学生评选名单,名单全部以表格形式报送(见附件1),只报姓名和学号。电子版名单用WORD表格或Excel格式报送均可。
    (二)“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的名单不要在“三好学生”名单中重复出现。
    (三)上报“三好学生标兵”人选名单时,须同时报送《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
    (四)请各培养单位将以上材料文字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信箱,邮件主题请注明“优秀学生评选材料”。
    (五)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学生处,联系方式为:
    电 话:(010)88256074
    联系人:王静
    E—mail: sao@gautismpolicy.net

    附件:1.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优秀学生评选名单报送表
    2.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脱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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