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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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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青年人才培养,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院与欧洲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关于印发<中国z6尊龙凯时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6〕9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院2010年将继续与欧洲有关单位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将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人事教育局委托研究生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分别负责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各院系的初选工作。请根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做好有关工作。
二、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到欧洲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
访学期限为12个月。访学期满前,经院与外方协商同意,可延长访学期限。
三、项目和人数
2010年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分为5个项目,包括中德联合培养项目3个,中法联合培养项目2个:
(一)中德联合培养项目
1. 马普学会项目:到马普学会有关研究机构(MPI或IMPRS)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30人。
2. 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到弗劳恩霍夫协会有关研究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10人。
3.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到DAAD联系的有关德国高校和除马普学会、弗劳恩霍夫协会以外的科研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10人。
(二)中法联合培养项目
1. 法国国家科研中心项目:到法国国家科研中心有关研究机构以及合作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15人。
2. 法国信息与自动化研究院项目:到法国信息与自动化研究院及合作机构进行学习研究,录取人数5人。
申请人可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报相关项目。
四、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研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优先发展学科领域、重大科技专项及大科学工程急需人才的培养。申请人的具体条件要求为:
1. 系我院在读博士研究生;
2. 年龄35岁以下;
3. 具备英语(或德/法语)科技交流能力;
4. 身心健康。
五、初选推荐名额
研究生院推荐名额为100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推荐名额为20人。
六、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院获得如下资助:
1. 在国外访学期限内的奖学金(1000欧元/月);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
3. 出国前外语(德/法语)培训费。
经我院与外方协商一致同意延期的,延期期间的费用由外方负责。
七、录取、派遣和国外管理
1. 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 院与外方共同确定录取名单后,由研究生院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通知有关人员办理录取手续,外语培训及出国手续等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 了解外方相关单位的有关情况可查阅:
马普学会:
弗劳恩霍夫协会: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
法国国家科研中心:
法国信息自动化研究院:
八、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 初选通过人员的下列材料请于2010年4月9日前报送院人事教育局教育与培训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1. 《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一式1份;
2. 申报马普学会项目还需报送《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附件2)一式1份;
3. 申报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还需报送《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附件3)一式1份;
4. 申报中法联合培养项目还需报送《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附件4)一式1份。
(二) 申报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项目的申请人,请根据网站:中“DAAD-CAS Joint Scholarship Programme”栏目中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其中,英语或德语成绩不作为必须要求,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须加盖现所在单位的公章(不需要公证)。请于2010年5月7日前将此项目上述相关材料报送院人事教育局教育与培训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
1. 中国z6尊龙凯时中欧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中文)
2. 马普学会项目申请表(英文)
3. 弗劳恩霍夫协会项目申请表(英文)
4. 中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英文)
〇一〇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