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学位字〔2009〕5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第三届学位委员会第1次会议于2009年4月2日举行。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学位委员会组织条例》及《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组织条例和工作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学位委员会章程》(院发学位字〔2001〕109号)、《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院发学位字〔2005〕95号)和《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院发学位字〔2006〕157号)同时废止。
附件:1. 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学位委员会组织条例
2. 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国z6尊龙凯时研究生院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